我確實體會過心痛。
很少跟朋友聊到感情狀況,最近不小心聊了一些。對方很驚訝地回:「我以為你不會有這種凡人的痛苦」,朋友們總覺得我不可能受到任何人傷害。
我成長的過程並不快樂,七歲時我就很清楚「外遇」這件事,自以為寫了恐嚇信(其中還有注音符號)放在稱為「爸爸」的那男人的車上,希望她和她的兒子們能看到;我七歲前也已瞭解「家暴」,那時姊姊已經會被打而我是上小學後開始被打(不是懲罰的體罰而是毫無理由、喪心病狂的痛毆)⋯⋯
之前也有提過我一直希望自己是個陽光的人。但家庭的因素無法免強自己有多陽光和正向,我自然就長程了現在這樣,不過我也一點都不憂鬱或自憐自艾。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人設怎麼來的
從小就被教導「家醜不外揚」,我知道自己絕對不能和朋友分享過去的傷痛,我也刻意沒有交心的朋友。一直配合著媽媽演出幸福的一家,那種偽裝對小孩而言是二度傷害。從七歲開始,我就知道不能說「外遇」、不能提「家暴」。當我們聽到有誰家的父母外遇或有哪個小孩被打,永遠會被提醒:「不能說出你們的事喔!」
可能我太會偽裝了,朋友們都以為我是從小無憂無慮的。客觀來說父親也並非只有負面,他花錢讓我學樂器、受教育,心情好的時候會和我說他年輕時在國外的事,讓我從小就喜歡做夢也不怕出去闖蕩。我知道自己有的眼界和人格特質也多半是遺傳自他,包括自戀的部分。
身為別人眼中的文青或知青(但我並不自認是),應該是憂國憂民而忽略兒女私情的,我應該要關心政治局面又怎麼好意思與人道出自己的私情。
和初戀分手那陣子剛好有不少恐攻,本來在痛苦的情緒中又逼迫自己堅強起來——其實跟恐攻沒關,但我就一直想著自己沒資格難過。想著和受災家庭這種無法預期的傷痛相比,我遇到的事情只是人生中最小的痛苦或失敗。
那時單純的以為一輩子只會遇到一次這樣的痛苦
畢竟周遭都是相對感情順利的人,有超過三分之二的朋友和她們的初戀結婚(這個機率真的很低)。我以為自己不過就是經歷一次感情挫折,第二個總該是真命天子吧?
或許我是自詡為「把感情列在人生追求清單後項」的人,逼迫自己不應該受傷或者為了某個男人困擾,的確也曾「鄙視」那些整天無病呻吟的女子,疑惑她們的人生難道沒有感情會死嗎?我承認,過去鄙視她們,是因為當時沒遇到真正令我動心的對象,並不是我很堅強,只是失去人生中的過客確實不令人難過。
即使前任外在條件都很不錯,但我發現他們一項缺點就瞬間失去對他們的愛情。
曾經以為,愛情能像個開關。下定決心就不再眷戀。
在25歲前,我算是個非常理性的人。無法想像自己會為了某個人如此痛苦,這樣太不符合我的「人設」了吧!
也從沒想過自己後來會寫這麼多感情文,畢竟我過去都是寫評論文章。好友以為是我傲慢的個性無法忍受自己感情失敗,但事實卻是我有可能永遠都糾結在這情緒中。
儘管這很愚蠢、不值得,甚至能理性判斷另一個人更值得愛,我一直能夠正常的生活工作不讓家人或工作夥伴感受到情緒的波動,但不管任何時刻只要想起「那個人」心臟就會感受到撕裂的痛苦。
在此之前,從來不知道心痛是生理上的痛而不只是一種形容詞。
就如同法國電影《石之痛》(Mal de pierres)中女主角追求遐想中的愛人(她以為他們曾經在一起又失去),失去遐想中的愛人讓她人生陷入低潮,而是一種外人無法體會的痛苦。
直到現在,看到他的名字、他的照片,或與他相似的臉孔都還是會心痛。
我曾經體會過心痛,更覺得自己不敢輕易地和對方說「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