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堂入室(Dans la maison)》這部電影很有趣,主軸是說一個中學生為了「寫周記」融入同學的家中,窺視他們的生活而取得自己創作的靈感。我想在這篇文章中討論身為寫作者或讀者的窺視心態。
目前工作性質的關係,無法在完整的時間看整部電影,也不是很認真地記得細節,只是針對電影敘述的精神及概念說點個人的想法。
《登堂入室》 (法語:Dans la maison) 是一部法國電影作品,導演為François Ozon。改編自西班牙作家Juan Mayorga創作的舞台劇 The Boy in the Last Row。
電影的故事線很單純,在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巴黎郊區中學文學老師要求學生寫「一天生活」的作文以訓練文筆。大部分的學生只是寫著某天的流水帳,毫無可看性,但坐在教室最後一排冷靜沈默的克勞德寫的文章是唯一引起老師注意的——寫著自己身為一個工人階級的小孩,週末到中產階級同學拉法家中所觀察到的一切。
克勞德以自己出身勞動階級家庭的角度觀察「中產階級」的家庭,沒有意識到卻以帶有諷刺的「現實主義」手法敘述同學拉法的居家空間及家庭人物關係。
簡單說明一下:現實主義文學試圖還原人們所熟知事物的本來面貌。現實主義作家們客觀地描寫日常生活中平凡普通的活動和經歷,反對使用浪漫主義及其它各種與其相似的表現手法。
身為異國戀者,即使我不完全認同文化差異帶來的誤會很多但我通常在閱讀或看電影時總自然針對其中的文化、社會差異做出新的理解。不自覺得會想:「原來這件事情對他們而言是嚴重的⋯⋯」就如同《登堂入室》的故事本來對我而言並不是太誇張,或許跟人與人的距離有關吧?
登堂入室:為了寫作可付出的風險及代價
克勞德曾在作文中提到自己是故意接近拉法。
他的想法是,青少年通常不會討論自己的家庭更不可能自在的讓父母到學校接送,但拉法卻是唯一讓父母出現在學校的同學,最先僅是此引發克勞德的好奇心,想一探究竟這個家庭,透過指導拉法數學的方式每週末進入他的家庭,從中觀察,並成為寫作靈感。
有計劃的一步步的取得拉法家人的信任跟喜愛。(主角如何操作的過程是整齣戲的重點,在此不爆雷)
這裡先說一下主角克勞德的背景,他九歲時喪母,父親因為出車禍而造成雙腿殘疾,生活條件相對差。他是個安靜且沉著的觀察者(或者可以說窺視者),在電影中扮演著說故事的角色,文學老師是個渴望故事的人也期待克勞德能寫出好的作品。
克勞德以每週一篇文章,滲透同學拉法一家的生活,甚至達到走火入魔的地步;老師將克勞德的作文當成是小說在閱讀,漸漸變成一種癮,也會做出踰矩的行為⋯⋯(不破梗)
我在看《登堂入室》時有幾點衝擊的地方
窺視者
- 作家:克勞德
- 讀者:文學老師
一開始老師只是欣賞克勞德的作文,覺得那是全班唯一有可看性的,但當老師唸作文給老婆珍娜聽,她直接的反應是:該學生應該看精神醫生,他喜歡窺探別人的生活,這不是正常人的行為。
對不同社會階級、文化的人有所好奇心是正常的,而不經允許就將別人的生活揭露給第三人是不道德的嗎?
想到偶爾轉到台灣的(各種)談話性節目看到幾位號稱名嘴的前記者們口沫橫飛地說著他們「認識」的哪些政商名流的私下生活,大概是透過採訪或社交關係知道對方的生活,不管名嘴是否真的熟識這些政商名流,我總對這種將別人生活細節暴露給大眾的行為感到不舒服。
而假使他們真的是名人們的朋友,是不是踐踏了對方的信任度?
我覺得任何人在與別人交往時,應該都要有共識在此發生的事情是屬於兩個人之間的事,根本不需要約定或承諾此事不能透露出來。但對於寫作者而言,在不公布對方的真實姓名時揭露他們的生活狀態算是失格的嗎?
不過,說回來《登堂入室》中主角克勞德只是將拉法一家的生活寫在作文裡給老師看,若只是寫作練習,讀者只有老師一人並不預期給更多人看,這樣存在人格瑕疵嗎?我猜想,這類事情發生在台灣,應該不會被人看得太嚴重,不至於要看心理醫師。
另外還有一點是老師不經學生的同意就將其文章露出在校刊或唸給其他同學聽,是不是也侵犯了對方的權益?(在此不是要認真的說法律上的關係,而是一種在教學上尊重個人的意願)
以上的行為在我從小學到中學讀書的環境中並不算少見。作文中分享到親朋好友家作客的情景或是在課堂上老師擅自唸某位同學的文章都是正常的,僅管當事人覺得不自在甚至有點惱怒也沒人敢反抗,好像在我們的文化中已經習慣了「別人沒說『不能說』,就可以擅自公佈他的生活?」
或是對於現代人早就習慣將自己的生活暴露於社交媒體上,對於窺探人的行為也無感了。
這部電影的結局會讓你感到意外,所以我沒有破梗,建議可以找來看一下!
最後也自我反省,難道我在不知不覺中也成為了一個窺視者?
有時我會將在外國朋友家作客的過程及個人的想法寫下來,我習慣將電影和書中的文化差異標記出來,去朋友家作客也很容易自然的分出與台灣文化不同的地方將其寫在文章中,對一個寫作者而言應該是很正常不過的事。也有很多的作家會在散文、小說中寫到他們在海外生活的情境,也理當會牽扯到其他的人物,但我們在看的時候並不會覺得有任何的不妥。例如,我很喜歡胡晴舫的散文集《第三人》,其中就寫了不少真實的人物。
我還記得國小一年級時寫了一篇看圖說故事。老師知道我很害羞,但她想念給同學聽,事前有在聯絡簿上詢問我是否願意她在課堂上唸給大家聽?我那時有回答,只要不說是我寫的就好!現在回想起來這個老師真的很尊重學生的意願,儘管我們當時只是七歲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