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聽盜版唱片是不正確的,卻在無意中看了不少盜版書,這篇文章寫於三年前《百年孤寂》終於出了正版的繁體中文版,相信那時有不少人關注此消息,但當出版社大肆宣傳「終於出了」從原文直接翻譯來的繁體中文版,都是有點諷刺的事!
今年(2018)2月初,馬奎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的《百年孤寂》(Cien años de soledad)出版50年後,終於發行了「正式授權的繁體中文版」,雖然這是個令人振奮的消息,但同時也說明之前出版各種翻譯版本的《百年孤寂》都是「非正式」的,相信許多人看到這個訊息才意會過來:原來我們之前都在看「盜版書」!!
馬奎斯的作品影響許多華人作家及台灣的讀者們對他及其作品一點都不陌生。以《百年孤寂》(Cien años de soledad)來說,有許多中文翻譯版本。也有許多知名人士曾經為此寫過書評、導讀、甚至在作品中有其影子,而他們是否也等於向世人宣告:「我們都看了盜版書」?
記得盜版唱片猖獗的時候,電視上都會出現打擊盜版的廣告,只要沒有人消費就不會有人出盜版唱片。但這樣的「說法」在喜愛文學的人當中似乎是不成立的。如果一個作家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百年孤寂》的作者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是1982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台灣的出版社就會想辦法出版他的作品,而台灣讀者們當然就要趕上世界潮流而買。
為什麼我們都知道不能買盜版唱片,卻大剌剌的讀著盜版書?
其實是因為身不由己,出版社無法取得正版授權、讀者當然只能看盜版。
- 根據郝明義貼文指出,馬奎斯經紀人認為中國有太多盜版書,所以根本不想授權給任何中文版本(包括簡體、繁體中文)
- 哥倫比亞不承認中華民國,我們也就無法取得正版
- 馬奎斯經紀人要求1萬美金授權金,台灣出版社砍半,遭到對方冷凍?
這次「正式授權的繁體中文版」有兩個意義:除了取得正版授權外,就是從西班牙文「直接翻譯」:
過去讀《百年孤寂》的時候總弄不清楚人名,也或許是從英文翻譯的失誤,例如雙胞胎「席岡多」(原文Segundo)其實是Junior的意思,因此這次葉淑吟的譯本就翻譯為「阿爾卡迪歐二世」和「奧雷里亞諾二世」。
同樣的例子有義大利經典小說《玫瑰的名字》,2014年皇冠出版了「義大利原版全新翻譯」的版本,意指之前的翻譯也是從其他語言翻譯來的。30年前就有中文譯本,但是二手譯本(由其他語言翻譯),當時網路科技的不發達,很多人名和歷史典故都只能依靠紙本版的百科全書翻譯,所以並不是一本很完全的譯本。
沒有取得「正式授權」等於是盜版嗎?
其實答案是否定的!!
台灣在WTO之前針對國外著作權的保障,是依照「條約、協定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來認定該國著作權是否在我國受到保護,而馬奎斯所屬的「哥倫比亞」並無和台灣簽訂任何條約,因此即使這些出版社賺了不少錢,也不算違法。順帶一提,義大利的著作權當時也不受保障。
後記:
剛好兩週前和我父親討論到相關的話題。
父親今年67歲,成長於文化氣息很濃厚的台南市區,中學的時候讀南一中,他在很年輕時就有搜集不少古典音樂的黑膠唱片或是讀了不少經典文學。我本來以為這喜好可能會花他不少錢,但好像又不是這樣。(或許有人對四五十年前的台灣物價比較有概念,可以幫忙補充一下)
話題起源於他問我,第一個有印象的歌劇是什麼?我就說或許是卡門或茶花女。他就提到以前(好像)亞洲唱片出的較多德文的歌劇,但他個人比較喜歡義大利歌劇。他記得唱片的封面都是指揮家卡拉揚(Herbert von Karajan),「可能因為他長得很帥所以有賣點!」,我就好奇問:「那當時沒有版權問題嗎?卡拉揚很紅耶?」
答案就是,那時台灣根本不用鳥版權問題,所以亞洲唱片賺很多錢,也是台灣最老的唱片公司!我就想賺飽那些錢,就跟皇冠出版一樣,然後到2002年(不到20年前的事)再拿那些賺來的錢買版權出更多書或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