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要為了我從一匹狼為獅子。 這是我坐在共和國廣場的咖啡館內寫下的一句話:「狼是孤獨的,獅子是群居的。」 也不明白為什麼把這段無聊的對話紀錄下來,我們明明都是討 […]
黑色大衣|第一人稱視角說自由
人們對穿黑衣服的女孩有一種刻板印象,但我最討厭他們拿著色彩心理學的理論來煩我,即使那些「解讀」放在我身上都蠻準確的。其中有說看人很準、個性鮮明、看中自我價值、內心敏感,穿黑色是為了穩定自己——這也是我習慣穿黑色的原因。
帶瓶威士忌給你
我喜歡聽爵士樂,喜歡喝威士忌。像紐約人的辦公室那樣,上班時也有客戶送的幾乎喝不完的酒,每人放一兩瓶在自己的抽屜中,沒人會在意你是不是在上班時有點微醺,我們要賣的是概念、是創意,只要不喝醉都是可以接受的。但倒也不是說在清醒時就沒有idea。
我要講故事,不是為了你而是我
這就是一篇想法與文字同步的文章,看著可能很分散,但我又想到盧梭曾說自己的思想比語言快很多,他不是一個能言善辯的人,卻能寫出有邏輯性的文字,當時我就覺得這好像跟我一樣(厚臉皮的認為),才會特別喜歡他。
那些可愛的人
經常在文章的開頭說到「這就是一篇隨興寫寫的文章」好像當成免責聲明,其實也蠻多人這麼做的,看到總是會心一笑。
我並不重要,但我想寫下所感受的
其實我覺得《千年家族》和《在巴黎的那場誤會》都算是在尋找一種歸屬感吧?也呼應了之前寫的〈成為「我」的十本書〉,雖然我也不懂自己為什麼總在乎這些題材。
喜歡卡繆也可能是右派份子
在每個社會或文化中對於「左派」都有些不同的定義,但我和朋友都怕戴上這個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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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裡,存在主義|在巴黎的那場誤會
我們說的那種語言卻不真的明白彼此,你以優雅隱藏了慾望,我也矜持的包裝了渴望。
原來妳也不屬於這裡|在巴黎的那場誤會
原來對她而言,巴黎是生活了80年的城市但同樣不屬於她,或許反而更接近那些不說法文的觀光客定義的巴黎,巨大的CELINE開在傷兵醫院旁。我終於明白此刻,她和我是一樣的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