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一篇想法與文字同步的文章,看著可能很分散,但我又想到盧梭曾說自己的思想比語言快很多,他不是一個能言善辯的人,卻能寫出有邏輯性的文字,當時我就覺得這好像跟我一樣(厚臉皮的認為),才會特別喜歡他。
那些可愛的人
經常在文章的開頭說到「這就是一篇隨興寫寫的文章」好像當成免責聲明,其實也蠻多人這麼做的,看到總是會心一笑。
就想活在六零年代
幾年前我在書店的架上看到台灣的印刻出版社有將《巴黎評論》的作家採訪集結成冊,其中包括海明威、米蘭昆德拉、馬奎斯,還有當時繁中版首譯《玫瑰的名字》作者艾可的手稿,如此華麗陣容怎麼不收下,當天就刷卡(平常錢包不會超過五百元)買了上下兩冊。
我並不重要,但我想寫下所感受的
其實我覺得《千年家族》和《在巴黎的那場誤會》都算是在尋找一種歸屬感吧?也呼應了之前寫的〈成為「我」的十本書〉,雖然我也不懂自己為什麼總在乎這些題材。
受保護的內容: 創作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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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人如何優雅的變老?|在巴黎的那場誤會
如果年輕的時候不自在的活,又如何在老的時候變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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