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

那天我剛抵達巴黎十一區某間在訂房網上評價三點二顆星的宜必思酒店,費力地用鑰匙轉開那道似乎被撞歪的木門,把Ipad插上充電線,靠在梳妝台上查看谷歌地圖,正要把飯店到拉茲雪神父公墓的路線傳到手機,就收到你的訊息。

「嘿,妳好嗎?妳在哪?」

或許你後來解釋那是一個隨機的訊息,只是剛換了手機,再次找到我的電話,一則很隨興的問候。只是當初我們說的不是這樣,你告訴我是命運的安排,在我只待在巴黎兩週的第七天傳了訊息,這當然是命運!

那天是我們失聯後的第九個月,已超過三年沒見,沒有正式分手,突然就沒有了音訊。收到你的訊息,甚至沒想到是你傳來的,以為是當晚與我約見面的另一個人,很自然的回傳了「有點累,但我剛到十一區的飯店。」

「十一區?妳說巴黎的十一區嗎?」看到這條訊息,反覆看了幾次才確認是你傳來的,失聯半年後,我把你的號碼從手機刪除,只記得末尾兩號。

不久前,我寫了一封很長的信給你,沒有收到回信,信中有提到我將到巴黎兩週。你說自己從來沒收過任何來自我的信,只是剛好在此時聯絡。後來我才知道,從Linkedln上找的電子信箱是你前一份工作的,你一個月前剛換了新工作。

對,我說我在巴黎十一區,約著當晚見面,我忘了取消與另一個人的約會。你上班的地點離我只有三公里之遠,你先到民族站等我。後來我想起自己生活中的所有事件,總是以「那一晚前、那一晚後」區分。

那天過了,還有一週可以見面,你總說不要在意我們還有多少時間可以相處,只要在一起的時間享受當下就好。

從我住的飯店到民族站,走路只要五分鐘,但那天是週三,我還沒有儲値Navigo卡,先到地鐵站的自動售票機買了十張地鐵票,不確定我們去的地方需不需要用搭車。買完車票,正好看到你站在出口不遠處,直視著我從飯店走來應該出現的方向,你沒注意到我在後方,我繞到你前方說「嗨!」。

你微笑,彎下腰與我進行貼面禮,自然地問了:「還好嗎?」我又要重新習慣一次這個法式禮儀。你身上的香水味還是和記憶中的一樣,我不自覺得笑了,那是我們曾經的約定。你說,既然我喜歡這個味道,那你永遠不會換香水款式。你實現了諾言,或許與我無關,我還是微笑了。

「妳介意我點菸嗎?」

「你現在還抽菸嗎?」你說過要戒菸。

「偶爾抽,妳知道我沒有菸癮。」

你把菸盒從夾克口袋拿出來,敲了一下,但沒有點燃,只是把煙盒握在手上。又繼續走了五分鐘,在一家看似普通的家庭餐廳停了下來,你說這裡的油封鴨很好吃,「妳不是喜歡吃鴨肉,要試試看嗎?」我們決定在這裡用餐。

原先與我約見面的人叫維克多,三十五歲的訴訟律師,十年前的夏天遇見他,也在那年遇與你邂逅。維克多和你一樣超過一百九十公分,他或許高了一點,有一頭淺色金髮和藍色眼睛,媽媽是義大利人。

維克多從巴黎第二大學法學院畢業兩年,剛從銀行的法務部門離職,計劃轉為訴訟律師。我獨自坐在龐畢多中心側面的戶外座,喝著啤酒,他主動搭訕,說要吃我桌上的堅果,我把堅果傳給他,然後我們交談了一下,交換了電話號碼,說改天見。但我們很少聯絡,也沒再見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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